一袋垃圾引发23万天价赔偿

时间:2025-04-09 16:22:00

一袋垃圾“砸”出23万天价账单!业主凌晨3点乱倒垃圾被劝阻,竟暴力推倒保安致九级伤残!法院判决:保安履职无过错,施暴者必须100%全赔!

基本案情


李大爷系平南县某小区值班保安,王某系该小区业主。2023年4月7日凌晨,李大爷在小区保安岗亭正常值班。王某欲将手提的生活垃圾倒在小区出入口边上,李大爷发现后当场劝阻。王某称,自己作为业主在小区门口倒垃圾,保安无权干涉,愤而将垃圾砸向保安岗亭导致玻璃破裂。李大爷上前理论,王某将李大爷推倒在地,后驾车离开。经检查,李大爷右股骨骨折,后进行手术治疗。

经司法机构鉴定,李大爷为九级伤残。

此后,李大爷将王某诉至平南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王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1万余元。

王某辩称,他对鉴定意见结果有异议,应考虑李大爷自身疾病对损害后果的参与度。李大爷应自行承担至少50%的责任。

法院判决


平南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大爷在事故中没有过错,导致他受伤并最终造成九级伤残的最直接、最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原因,系王某非法侵害李大爷身体健康所导致,故李大爷的体质状况不属于可以减轻王某侵权责任的法定情形。王某主张由受害者自负一定比例的责任没有法律依据,法院对王某的辩解意见不予采信。李大爷身为保安,为小区安全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王某无视规章制度,乱倒垃圾,被警告后还打烂保安岗亭玻璃,推倒李大爷导致其右股骨骨折。王某非法侵害李大爷的身体健康,存在严重过错,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平南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应赔偿李大爷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3万余元。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向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贵港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乱扔生活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对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困扰,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物业保安受物业公司聘请对小区的居住安全进行日常管理,有权对小区内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和劝阻。该案通过对王某乱扔垃圾的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鼓励物业保安通过合理正当方式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维护小区居民居住安全。对于引导小区居民妥善处理生活垃圾、营造安全和谐的小区环境、形成睦邻友好的社会风气具有积极作用,不仅弘扬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彰显人民法院保护人民群众居住安全的决心和态度。大家应当遵纪守法,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解决问题,遇事莫冲动、三思而后行。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