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这意味着法律来源于国家权力,可以是成文法(由国家制定)或习惯法(由国家认可)。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
法律的实施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法的社会性:
法律调整人们的行为,是对人们行为所设立的标准,即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法律的社会性体现在它以物质生产为基础,面向人们的行为,为人们提供行为模式、标准或方向。
法律的规范性:
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明确的行为模式,包括可以如何行为、应该如何行为或不应该如何行为。法律的规范性使其具有明确性和可预测性。
法律的国家意志性:
法律体现了国家主权和统治阶级的意志,通过特定的立法程序制定或认可。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意味着它是由国家权力保驾护航,对全体社会成员产生普遍的约束力。
法律的普遍约束力: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包括所有个人、机关、团体,不允许有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的程序性:
法律的实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立法程序、司法程序等,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有效实施。
法律的可诉性:
法律具有可诉性,即个人或团体可以在法庭上对法律争议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法律的基本框架,使法律成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和实现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