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具体涵盖以下几类:
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这包括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以及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这指的是在境内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等劳务。
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这包括进口商品的行为。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他们同样被视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特殊情形下的纳税人:
例如,当纳税人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时,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综上所述,增值税的纳税人范围广泛,涵盖了在中国境内从事上述应税活动的各类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