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改,即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指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使用、流转等方面进行的系统性改革。这一改革旨在优化宅基地资源配置,保障农民住房权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三权分置:
明确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内涵定义,厘清三权界线和权能设置。这一改革有助于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宅基地的合理流转和利用。
分类处理:
根据不同类型的宅基地(如已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管理措施,以实现宅基地的高效利用。
禁止退出宅基地资格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国家一直强调,农民进城落户不应以退出宅基地资格权为条件,以保障农民的基本居住权益。
农房两改:
即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通过组织农村村民对村庄及农村住房进行集中改建,改善农民群众的住房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推动农民集中居住:
按照新型城镇规划体系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布点规划要求,推动农民集中居住,整体搬迁或原址改善,尊重农民意愿,增强农民幸福感。
通过这些改革措施,农村宅基地制度将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