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肥料属于免税

时间:2025-01-12 21:02:2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以下肥料属于免税范畴:

1. 有机肥料: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2.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

3. 生物有机肥: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第1020号),尿素产品在一定条件下也免征增值税。

请注意,免税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法规的更新而变化,因此建议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或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