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质量问题主要归 房地产管理部门管。具体来说,房屋质量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部门解决:
房地产管理部门:
负责全国范围内的房屋产权登记职责,同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全面的监管,包括房屋质量问题的相关检查和评估。
消费者协会:
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机构,可以接收消费者对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由建设局下属,负责工程质量问题和工程质量保修期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投诉。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实施具体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包括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园林、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气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建议购房者在发现房屋质量问题时,首先可以联系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