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在婚姻关系中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或发生婚外性关系。如果军人骗婚,即冒充军人以获取财物或其他利益为目的而与他人结婚,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诈骗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已婚军人以未婚身份进行恋爱,或者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可能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 军人骗婚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可能受到刑事处罚,还可能对军人自身的声誉和职务造成严重影响。建议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