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是指用人单位有偿使用他人固定的提供劳动的行为。具体特征包括:
用工主体是组织:
用工的主体只能是某一个社会组织,不包括自然人。
有偿使用他人的劳动:
用工必须给予符合法律规定的报酬。
存在人身上的管理关系:
用人单位与提供劳动者之间存在稳定的人身管理关系。
此外,用工还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劳动合同的存在:
如果存在劳动合同,则可以确定存在劳动关系,无需再证明用工。
能够证明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证据:
例如,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费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结合以上信息,判断是否用工主要看以下几点:
1. 劳动者是否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并在其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2. 劳动力是否由用人单位支配,劳动者是否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 经营风险责任由谁承担,即劳动者是否承担工作成果的经营风险。
4. 合同主体是否固定,即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签订方。
5. 报酬依据的确定方式,即是根据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还是市场劳务价格。
这些特征和依据可以帮助确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