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医调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医调办作为独立于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第三方机构,能够客观公正地调解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激化。
解决医疗纠纷
医调办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依据事实和法律平等解决纷争,提供便捷、高效的解决途径。
减少医疗纠纷对社会的影响
医调办的成立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减少因医疗纠纷引发的社会问题,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和公正性
医调办通常由具有临床医学、药学、法学等方面资质的人员组成,能够确保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此外,医调办还会建立专家库,遇到疑难纠纷时可以启动专家库进行调解,提高调解的准确性和效率。
促进医患和谐
医调办通过调解工作,帮助医患双方达成和解,恢复医患之间的信任,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医调办的成立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并且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保其合法性和规范性。
综上所述,成立医调办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医疗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