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承担的责任可以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提供知识和技能
教育首要任务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使他们能够理解世界和自己所处的环境,并具备实现个人目标和职业发展所需的技能。
促进思考和创新
教育应帮助学生培养批判性思维和创新精神,从而能够解决问题、做出有意义的贡献和推动社会进步。
培养价值观
教育应促进学生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的发展,使他们成为具有良好价值观的公民。
提高社会参与度
教育应鼓励学生参与社区服务和公共事务,以建立积极的社会关系并增强社会凝聚力。
推广平等和多元化
教育应倡导平等和多元化,不仅在课堂上,还在学校文化和教育政策方面体现。
行政法律责任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教育法的行为,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教育法的行为,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教育法的行为,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直接责任和补充责任
教育机构在学生人身损害事件中,需承担直接责任或补充责任,具体责任取决于是否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
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教育部门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教育责任
教育部门需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
职业卫生相关学科建设责任
教育部门需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及职业卫生相关学科建设,培养相关专业人才。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
教育部门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大型聚会活动的安全管理责任
教育部门需指导学校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大型聚会活动的安全管理。
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责任
教育部门需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检查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